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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卫

上海市贵州商会 副会长

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律师

刘大卫,贵州贵阳人,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200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从事法律工作近二十年。

一、主要社会兼职:

1,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监督案件专家;

2,中国民主同盟上海市司法系统委员会副秘书长;

3,上海市律师协会农村与农业法律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

4,上海市贵州商会法律专业委员会执行主任;

5,上海市贵州商会餐饮专业委员会法律顾问;

6,上海市贵州商会理事;

7,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员;

8,2022.8-至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二、2022年8-至今担任以下32家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开阳县、包头市土默特右旗、遵义市、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遵义市汇川区、遵义市红花岗区、威宁县、正安县、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清镇市、金沙县、松桃苗族自治县、毕节市七星关区、大方县、息烽县、观山湖区、白云区、纳雍县、花溪区经开区、德江县、涿州市、湄潭县、乌海市、昭通市、安溪县、阜平县、广州市越秀区、揭阳市、济南市章丘区、昆明市西山区、丹东市、柳州市。

三、担任27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世界仲裁中心、海南国际仲裁院(海南仲裁委员会)、沈阳、天水、昭通、通辽、襄阳(涉外仲裁员)、孝感、晋城、日照、呼伦贝尔、德州、潍坊、十堰、绍兴、唐山、包头、中卫、茂名、阳泉、固原、淄博、滁州、玉林、淄博、鹰潭、资阳。

2020年上海市律师协会评定刘大卫律师为建筑专业律师;房地产专业律师;行政专业律师;2021年2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为“上海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即三级律师”。

2020年9月刘大卫律师参与上海市人民政府(司法局)法制审核会议,关于《上海市农药管理规定(草案)》的审议,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为上海的法治建设作出了贡献;2020年由刘大卫律师代理的邱某诉上海富合粘胶制品有限公司等股权资格确认纠纷案被上海法院收录为案例精选《2020年上海法院案例精选》(P165至P171)。

同时多次参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疑难复杂案件讨论,并发表重要的意见且得到了检察院的采纳,检察院特致信感谢。

刘大卫律师主要致力于公司治理、股东权益保护、股权转让、公司法领域及建设工程、房地产开发等民商事领域的法律事务。曾办理多起关于公司设立、改制重组、破产清算、证券民事赔偿等方面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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