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优化生产力布局,使磷化工与煤化工耦合、由磷化工资源综合利用衍生煤化工及相关循环经济项目,促进产业规模化、节约化发展。二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建立资源开采、基础产品、精细化工、功能性产品的多层次共同发展的产业模式,适度发展高效复合肥料、硝基复合肥料等适销产品。三是切实加强资源管理,加大矿山技术改造,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四是切实落实国家产业振兴政策,积极组织项目按申报程序做好与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对接,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振兴政策支持,争取进入国家投资盘子,保障国家支持项目的市级财政资金配套。五是加大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对发展磷煤化工产业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以及共性、关键性技术的前期开发研究项目,给予直接投资或资金补助、贷款贴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