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沪青年创业大赛
一、大赛背景
3月5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作政府工作报告时3次谈及”创业”。为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氛围,结合发达地区孵化器模式,同时为寻找黔籍在沪企业家的成功创业足迹、支持帮助贵州籍的有梦想的创业青年,上海市贵州商会、共青团贵州省委驻上海市工作委员会鼓励支持上海贵州籍青年创新创业的精神,培养新时代创业人才,激励贵州青年创业积极性,提高青年创新创业的能力和素质,落实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在上海市贵州商会及各单位大力支持下举办本次黔沪青年创业大赛。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上海市贵州商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驻上海工作委员会
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广为电器(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华辰重机有限公司
上海和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黔域网
承办单位:黔沪青年中心(上海11所高校春晖社)
三、参赛对象
年满18周岁到40周岁的贵州在沪青年均可参加。
四、大赛内容
1、赛事信息发布:2015年6月1日在上海市贵州商会官网、共青团贵州省委驻上海市工作委员会官网及微信公布平台、微信群、QQ群、同乡群,高校联络群、华东区高校春晖微信QQ群、高校同乡论坛共同发布宣传。
2、大赛报名:2015年6月1日到7月31日期间,参赛项目负责人填写《黔沪青年创业大赛报名表》 以及提交《创业计划书》发送到组委会邮箱:2564304059@qq.com。报名表下载:请登录商会官方网站(www.sh-gzcoc.cn)、黔沪青年网(www.qhqn.cn)下载。
3、初赛:2015年8月,由组委会从提交的《创业计划书》中进行筛选,主要从《创业计划书》的完整、规范等方面综合评审。初赛入围的名单将于2015年8月15日在各平台公示。
4、半决赛(地点待定)
2015年9月现场评审形式:每个项目负责人参与,每位项目负责人有10分钟的时间对自己的创业计划书自由陈述,评委提问和答辩时间为10分钟,评审总分为100分,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评审:
发展趋势(20分):项目及产品符合未来发展趋势,即在未来市场总量和增量都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商业模式(20分):商业模式清晰且有较大创新,未来经济效益预期明显。
推进计划及可行性(20分):符合市场需求,且需求层次清晰。
定位准确(40分):准确地为客户解决了核心问题,未来发展战略清晰,财务分析和预测比较准确,且有清晰的发展规划。
5、决赛(地点待定)
2015年9月现场评审形式:每个项目负责人携团队成员共同参加,比赛形式分理论、实践两个部分:(1)理论。每个参赛组有30分钟的时间对自己的创业计划书自由陈述,评委提问及答辩时间为30分钟;(2)实践。30分钟团队素质拓展项目。
决赛评审总分为100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审:
市场价值(30分):项目及产品符合社会发展需求与市场需求,能带来良好的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
可行性(30分):项目及产品是否具有全新的用户体验和商业模式。
团队协作力(40):团队是否齐心协力、团结一致,相互补充。
五、大赛奖励及支持
大赛胜出者有以下奖励及支持:
1、由上海市贵州商会免费或收取少部分租金提供开放式办公室办公或部分商会会员企业通过挂帐等方式提供办公、生产和仓储等场地;
2、10000元创业资金奖励。
3、优先获得有意向企业风投基金。
4、对于有意向回乡创业的直接推荐参加贵州团省委的创业大赛。
六、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建武
联系电话:15502126568
邮箱地址:2564304059@qq.com
七、附件
1、《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2、《黔沪青创业大赛报名表》
上海市贵州商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驻上海工作委员会
贵州省青年创业就业服务中心
贵州省春晖行动发展中心
2015年5月20日
附件1:
黔沪青年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第一条 为确保本次创业大赛公平公正公开进行,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大赛组织委员会将从各界遴选11名的投资人、青年创业导师、企业家、专家学者代表组成大赛评审委员会,承担本次大赛初赛、半决赛、总决赛的评审工作。其中投资人、青年创业导师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定向邀请及各合作机构推荐,企业家、专家学者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定向邀请。
第三条 本次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下设3个组,各组设组长1名。
第四条 本次创业大赛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并解散。
2.青年创业导师。除参与项目路演评审工作外,还将对参赛项目开展创业辅导;
3.企业家。除参与项目路演评审工作外,还将对参赛项目开展创业辅导;
第五条 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在评审结束之前,任何评委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宣布、泄露创业计划书及评审情况和结果。
第六条 评委要严格遵守大赛规则,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比赛有关内容。按大赛有关规程、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
第七条 评委要遵守职业道德,文明评审,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第八条 评委应独立评分,在评分时不受任何组织、个人的干扰和左右。
第九条 评委可以对所评审作品的资格提出质疑,并提出质疑理由或线索。受到评委质疑的作品,将提交全国组委会秘书处按程序复核其参赛资格。
第十条 本规则自下发之日起生效,由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附件2:
黔沪青年创业大赛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2寸照片 | ||||||
籍贯 |
户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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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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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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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手机 |
邮箱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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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家庭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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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住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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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情况 |
在校学生( ) 企业在职( ) 创业中( ) 其它( ) | ||||||||
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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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创业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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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特点 |
优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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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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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好特长 |
注:填写以上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完整,不足部分可编制附件一同投递组委会。